乌鲁木齐市一小区交房延期三年 物业收费又受质疑

02.07.2015  13:33

    小编按语:乔迁新居,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很多人都是排队给物业交各种费用只为拿到钥匙。可就在这个时候,有人犯起了嘀咕,这物业收了这一堆杂七杂八的费用,究竟是不是真的该收?这一嘀咕不要紧,一较真儿才发现,有些钱还真不用交……

    新疆网讯(记者刘薇报道)延期3年后,新疆乌鲁木齐市华海·新里城(水京城)小区的280名业主终于等到了交房通知,6月29日是该小区办理交付房屋手续的第一天,可除了几名因结婚着急用房的业主外,其他业主均拒绝入住,原因是对物业公司收取的多项费用存在质疑。

    4月16日,乌鲁木齐晚报B03版刊登的《孩子两岁了,婚房还未交》一文,报道了位于通安北路的华海·新里城(水京城)小区开发商延期交房3年,导致多数业主只能在外租房一事。报道刊发后,该小区开发商、新疆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业主承诺,今年6月30日前交付房屋。

    6月29日11时,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小区门前聚集了近百名业主,但他们却没有办理交房手续,而是拒绝入住。

    小区1号楼业主詹海峰看着交房现场张贴的《接房通知单》犯起了嘀咕:通知单上列出了接房前业主需缴纳的6项费用,其中有装修押金30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8元/平米、停车费150元/月,以及购买壁挂炉的5000元等收费,詹海峰认为不合理。

    詹海峰说,购房合同中约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应当完成电话、燃气管线、采暖设备的安装。“最近才告知小区不能集中供暖,需要使用壁挂炉,但壁挂炉属于采暖设备,理应由开发商提供。”詹海峰说,他向其他小区打听过,没听说收取装修押金与装修垃圾清运费的要求,因此他拒绝接房。

    除此以外,还有业主因小区尚未接通天然气不具备交房条件而拒绝接房。

    对此,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刘开科解释说,业主完成装修,并确认未对房屋及楼道等公共部分造成损害后,业主所缴纳的3000元装修押金会全额退还;业主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有小区保洁员清扫至小区外,再由环卫队清扫,因此物业公司需要支付一笔费用给清运队与保洁员,停车费也是根据相关条例制定的。对于壁挂炉费用由谁承担,他无法回答,他只是依照要求收费。且小区内已经完成天然气管道的铺设,一周内就能完成与燃气公司管线接头,不会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新疆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合同中并未标明提供壁挂炉,因此由业主自行购买。

    回应

    不得强收押金保证金

    6月30日,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医药和服务价格处副处长王蔚就业主们集中反映的几项收费问题作出解释,王蔚: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行收取各种类型押金、保证金等担保性的服务费。其次物业不得擅自收取停车服务费。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公司需要将收费要求进行公示,确定一半以上业主同意后,才可收取费用。《关于明确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并未对壁挂炉费用予以明确,其费用应由供需双方进行合同约定。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辉:如果业主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开发商一开始承诺的供暖方式为集中供暖,是因为开发商单方更改供暖方式而导致需要购买壁挂炉,则由开发商承担壁挂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