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疆启新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企业培训中心的批复

26.11.2014  22:27

 

新人社函〔2014〕592号

 

关于同意新疆启新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企业培训中心的批复


新疆启新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关于申办企业培训中心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成立企业培训中心,开展剪切工(五级、四级)、机修钳工(五级、四级)、纺织面料设计师(四级、三级)、服装制作工(五级、四级)职业资格培训。

二、请你们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培训班的师资安排与学员的管理工作。

三、学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后,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