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县级国税机关服务再升级 新增37个服务事项

04.03.2015  12:48

随着《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在我区的运行,我区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再次升级,在原有《规范》(1.0版)的基础上新增服务事项37个,服务规范15条,修订服务事项11个,修订报送资料97项,修订服务规范278项。

        为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提升办税服务质量,降低纳税成本,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和规范税务人,与全国税务系统同步,2014年10月《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在全疆运行。

        2日是春节长假过后的首个报缴期,在吐鲁番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前来办税的纳税人随着排队叫号系统和导税人员的引导有序地办理着业务,说起《规范》实施后的变化,该局工作人员卡米娜·吾尔开西说:“最大的感受就是纳税人和我们一线办税服务窗口的负担都减轻了。拿办理税务登记业务来说,以前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要提供18种资料和近百份复印件,而现在只需要4种资料,同时不再提供复印件。这不仅大大减少了纳税人因资料不全往返税务机关的次数,也减轻了窗口人员的工作量,同时业务办结的时间也显著缩短。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佟伟说,去年随着春风行动和《规范》的推行,全区国税局先后下发了两批《减负清单》,全区纳税服务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据悉,目前已全面推行的《规范》2.0版具体包括9类76项236个服务事项1372个服务规范,较原有《规范》进一步细化和扩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