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我区居民消费价格形势

14.05.2015  14:53

一、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情况

2015年4月份,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2%,其中城镇上涨0.3%,农村上涨0.2%;低于全国1.3个百分点(1.5%),居全国排名最末位。

从4月全区15个地、州(市)CPI涨幅情况看,5个地、州(市)CPI同比涨幅超全区水平,哈密(1.5%)、石河子(1.3%)、乌鲁木齐(1.0%)居前三位,塔城(-0.6)、巴州、喀什、阿克苏(-0.9%)、克州(-1.5%)居末三位。

4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下降1.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44个百分点。其中,干鲜瓜果价格上涨8.3%,干豆类及豆制品上涨3.9%,在外用膳食品价格上涨3.8%,粮食价格上涨1.7%,糕点饼干面包价格上涨1.5%;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下降1.3%,水产品下降2.4%,蛋类价格下降3.3%,菜价格下降5.6%,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7.7%(猪肉价格下降5.6%,牛肉价格下降8%,羊肉价格下降16%)。

二、我区农副产品零售价格

4月份,全区食品类平均零售价格:特一粉3.81元/公斤,同比上涨0.44%;粳米5.88元/公斤,同比上涨4.13%;猪肉24.1元/公斤,同比下降9.18%;牛肉56.95元/公斤(最高哈密63元/公斤,最低昌吉52元/公斤),同比下降8.68%;羊肉51.46元/公斤(最高克州56元/公斤,最低阿勒泰45元/公斤),同比下降16.13%;鸡蛋8.68元/公斤,同比下降1.18%;散装菜籽油13.0元/公斤,同比下降2.48%;散装棉籽油7.45元/公斤,同比下降9.7%。监测的15种蔬菜同比下降5.46%。

三、价格形势分析

4月份,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为0.2%,其中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为0.18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为0.02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主要原因分析:从我区4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看,来自去年同月的翘尾因素影响成为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小幅上涨的主导因素。居民消费中,受季节相交,气温回升,以及政府民生工程作用使市场供应稳定增长等因素影响,食品价格继续回落,其中牛、羊肉、猪肉和鲜菜价格下跌明显;受“五一”出行消费、服装换季,以及我区劳动力价格持续上升影响,居住类和衣着类分别上涨2.0%和3.4%,继续对居民消费价格形成较强支撑作用;我区CPI八大类构成中,非食品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成为推动我区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长期因素。预计后期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继续回升,但涨幅不大,保持低位平稳运行。要继续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市场正常的流通秩序。同时各地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疏导城市公用、公益性商品和服务价格矛盾,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