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2015年3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12.05.2015  12:45

新林劳字〔2015〕197号

 

厅直属各单位:

      2015年3月,各单位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林业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着力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国“两会”期间,我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3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3月份安全生产形势

3月份,各单位未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各类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均在自治区林业厅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二、3月份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3月份,我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厅党委要求,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春节和全国、自治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林传发〔2015〕7号)和《自治区林业系统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对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经营区内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对关系到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林区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认真及时进行了整改,促进了我区林业系统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做好冬春交替季节 融雪型洪水等次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为切实做好冬春交替季节融雪型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我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林传发〔2015〕26号),要求高度重视冬春交替季节可能发生的雪崩及融雪性洪水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并指定专门机构,认真细致地进行形势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将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抓好森林管护所、木材检查站等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防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认真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督促各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部署和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扩大)会议精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推进依法治安,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我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1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