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汇总
在2013年的最后一个月,重庆市下大力气在各个方面帮扶中小企业发展。今年,重庆市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调研力度,深入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而且为了让广大中小企业更好地了解、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措施,重庆中小企业局大力组织相关机构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积极营造了关注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重庆市工商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微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对重庆市微型企业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扶持政策。
重庆市
重庆市深入调研推进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今年,重庆市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调研力度,深入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经营负担,今年以来,重庆市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常委会关于密切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将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作为深入、基层调研的重要内容,目前,已建成多个区县的小微企业负担的前期调研工作。
重庆市推进“三型”小微企业发展
重庆市在解决小微企业发展困难的措施中,继续实施与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培育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召开了小企业基地建设现场会,实地指导推进各地进一步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政策扶持及用地、小企业创业基地公共服务、小企业创业基地创建、小企业创业基地招商引资等交流。预计全年培育认定15个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
二是启动打造百亿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集群。指导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以组织投资建设“重庆农产品加工业总部大厦”为契机,积聚优质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已完成项目报告书,并到实地考察,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
重庆市开展中小企业政策宣讲活动
今年以来,为了让广大中小企业更好地了解、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措施,重庆中小企业局大力组织相关机构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积极营造了关注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以来,重庆市中小企业局组织重庆市中小企业协会、小企业创业基地协会、重庆农产品加工协会,分别在主城区、黔江、丰都、开县、荣昌、秀山、巫山开展8次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解读、咨询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培训活动,近900人次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参加。他们表示,政策解读,使他们更加准确地了解掌握政策要点,对用好、用活、用足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充满信心。
重庆市出台政策对微企实施社保补贴
12月,重庆市工商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微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对重庆市微型企业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扶持政策。
《通知》指出,重庆市微型企业招用城乡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微型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相关社会保险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微型企业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个百分点计算,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微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半年申报一次,补贴期限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重庆市多措并举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将通过免费建网站、典型示范企业带动等手段,帮助更多的中小企业实现信息化,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
有明确调研数字表明,33%的中小企业急需信息化建设专家的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信息化人才难招、难用、难留等问题已成为中小企业实现信息化的困扰。今年重庆市中小企业局继续开展为全市万家中小企业免费建网站活动。今年已为850家企业免费建网站,累计达到2850家。
此外,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模式,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对重庆市“6+1”支柱产业中培育了一批信息化基础较好、有行业示范作用信息化建设示范企业,今年认定了55家中小企业信息建设示范企业,累计达到368家。通过示范企业的带动,促进了中小企业产品研发、经营管理和生产制造过程的集成优化运行,提高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增强中小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引领重庆市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发展。
重庆:免费教万家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
今后,重庆市将依托中小互联网对中小企业进行电子商务免费培训,预计将用3年时间培训1万家中小企业,以推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重庆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覆盖率还比较低。”市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全市有30多万家中小企业,但应用电子商务的实在太少,这些企业普遍缺乏电子商务专业技能人才。由此,重庆市联手中小互联网推出了电子商务免费培训班,邀请重庆市中小企业专家委员会信息化专家、重庆大学及重庆邮电大学相关教授、电子商务运营技术人员等组成讲师团队,对中小企业进行电子商务相关知识培训,并通过培训免费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网站、实现电子商务网上交易,鼓励中小企业线上线下一起销售,从而创新营销方式。
首期电子商务免费培训班已经开班。此后,重庆市将每周推出一期培训班,一期设5天的培训课程,每期可培训50至100家中小企业,预计3年内可免费培训1万家中小企业。
山西省
山西: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将获专项资金支持
山西省将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专项资金,奖励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要求的、创业基地内入驻小型微型企业户数的比率不低于80%等条件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将获得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度最高可获得200万元。
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创业基地场地、厂房供给能力、创业辅导等公共服务能力、运营管理能力。重点支持本次新认定的创业基地,入驻企业较多和辅导小微企业成功创业较多的以及当地政府已投入配套资金的项目优先支持。对创业基地内生产厂房、创业场地及办公、商务、培训、服务站等公共服务场所的已建成面积,根据工程验收报告核定的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性补助,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1万平方米。鼓励创业基地向银行申请基础设施贷款,对有贷款的创业基地项目,财政按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与省科协助推企业创新
12月18日上午,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与省科学技术协会,就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提供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推广先进科技成果等6个方面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合作,进一步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努力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体系。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关键是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与省科协此次签约,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今年以来,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坚持“需求导向、服务为本”原则,把推进技术创新作为提升中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突破口来抓。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新认定省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41个,省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数达到69个,拥有全国领先技术33项、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38项、外观专利21项。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我省中小微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签订校企合作合同或意向47个,投资额4.58亿元,技术交易额1.08亿元,涉及节能环保、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目前,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232户,拥有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工作站10多个、北大、清华等高校产学研基地20余个。
山西省助推中小微企业品牌发展
为鼓励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山西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局将共同设立中小微企业品牌发展资金,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中小微企业品牌发展资金由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主要用于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奖励,以及其在省级以上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活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在品牌奖励方面,对国家工商总局依法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给予商标所属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省工商部门依法新认定的山西省著名商标,给予商标所属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宣传补助方面,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为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而开展的广告、代言、冠名等宣传推广活动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
品牌奖励资金由山西省工商局在中国驰名商标和山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后向省财政厅和省中小企业局提供商标认定文件,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对企业进行中小微企业资格界定,山西省财政厅依据界定结果,按标准拨付奖励资金。品牌宣传资金由山西省中小企业局根据本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在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推广实施情况,提出支持意见并报送山西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审核后,结合年度资金安排情况给予补助。
山西放宽中小微企业集团登记条件
12月,山西省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放宽了中小微企业集团登记注册的条件。
今年,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备受政府支持,先后出台了各项政策,在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近日,山西省又在行政审批方面给予中小微企业进一步支持。为鼓励山西企业跨行业经营,发展大集团公司,在措施中明确提出,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鼓励、支持个人和私营企业从事高科技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领域的投资与经营,依法办理其经营范围登记,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服务业一般经营项目,可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业的经营范围。同时,山西省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允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涉农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申请办理集团登记。
按以往来看,《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出,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为了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山西省将开展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登记、商标权质押融资,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题。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民营企业协会、信用企业协会作用,与银行搭建融资合作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快捷融资贷款。
支持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是山西省运行的商标战略,山西还将加强企业品牌保护,不断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和保护力度。加强指导,提供服务,引导中小微企业注册商标,争创著名、驰名商标,打造自主品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四川省
四川31家中小企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12月,工信部对全国324家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四川省经济技术融资担保中心、成都武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我省31家担保机构入围。
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的担保机构必须符合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等条件。营业税的免征优惠范围仅限于符合条件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其他收入。
四川举办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培训会
12月,四川省政府金融办、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四川省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培训会议,以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举措,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动四川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工作,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具有发行门槛低、成本可控(无净资产和盈利能力限制、综合成本较低)、发行手续相对简便快捷、不改变公司所有权结构、产品设计灵活多元等相对优势,对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具有积极意义。近期,四川省政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合作备忘录》,四川中小企业从此在资本市场上又多了一项融资工具。
根据备忘录,三方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作,引导参与者有序参加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加强市场自律管理和服务,共同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工作。为帮助广大四川中小企业全面了解该工具,运用该工具促进企业发展,会议专门邀请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的专家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解读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办法及有关业务规则,讲解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有关实务操作。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多年来,四川省综合施策,努力加快发展多渠道融资。2012年四川新增各项融资6806.52亿元,其中债券融资净增617.4亿元,成为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一个重要渠道。
其他省市
云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5个百分点
云南省正着手构建广告业政策洼地。据最新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意见》,云南将对符合条件的广告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广告企业还将享受与工业用水、居民用电基本同价待遇。以在3到5年内,使之基本完成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的转变。
减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明晰了目标和路径的前提下,《意见》提出了多项优惠政策,如在税收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广告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国家统一规定期限内,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广告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纳税确有困难的高新技术广告企业,经地税部门批准,减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广告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调研策划和创意设计费用,可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除了给广告企业政策,优惠还延伸至广告企业的客户。如化妆品制造和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国家统一规定期限内,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其他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税前扣除,也就意味着,这些行业因为投放广告负担的成本将有所减少。
《意见》同时规定,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广告发展重点项目用地,可申请重点项目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广告企业新征用地纳入工业用地范围予以扶持,各地应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内优先安排照顾,并将给予广告企业享受与工业用水、居民用电基本同价的待遇。
河南省启动财政补助政策 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
为促进河南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落实2013年国家对中小商贸企业办理融资担保和国内贸易信用险等相关业务的财政补助政策,河南省财政厅与河南省商务厅12月联合下发相关《通知》。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相关财政补助。
本次资金扶持主要采取财政补助方式,对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融资或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的中小商贸企业,及以中小商贸企业为风险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的其他企业、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内贸信用险保单融资承办保险的保险机构给予财政支持。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商贸服务业聚集区、商业街等商圈内的中小商贸企业及其相关担保机构、保险机构。
具体支持方式包括: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通过担保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担保费用50%的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 15万元。对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发生的并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元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2%的补助,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融资性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弥补代偿损失或补充风险准备金。
广东出台意见扶持中小微企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12月,广东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下称《意见》)。
财政扶持 设立中小微企发展专项资金
《意见》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要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安排2.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及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意见》要求“统筹省财政现有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重大科技专项、结构调整、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进口等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广东省级财政将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引导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和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
根据《意见》,广东将设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小额贷款公司当年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发生的损失等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2013年共下拨专项资金3410万元。同时,设立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业镇及产业集聚度比较高的中心镇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尽快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挑选一批专业镇转型升级进行重点扶持,推动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发展。
科技创新 扶持一批示范基地和服务平台
企业要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自主创新至关重要。为此,《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意见》明确,继续认定和扶持一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据了解,广东今年新认定了40个创新产业化基地,复核通过49个创新产业化基地为“2012年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通过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和引导各示范基地的企业发挥创新的主体作用,集聚创新资源,激活创新要素,加大资金和人才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与此同时,广东将继续认定和扶持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并重点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新认定13个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复核通过26个平台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通过大力推进科技服务平台机构建设,组织实施“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计划”,累计安排科技项目经费超过1亿元,在全省各地扶持建设一批园区科技服务机构、专业化科技服务平台、行业科技服务平台等。
此外,面向全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广东选择了6类公共服务平台给予重点支持,涵盖了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能力提升与功能完善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专业镇现代服务产品超市建设、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与创新发展研究等。
融资服务 中小微企贷款增速高于平均水平
通过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政银担企”合作,推动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及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具体政策等措施,《意见》从银行贷款、债券市场融资、股权交易、探索发展民营银行等方面,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意见》提出,“鼓励各金融机构盘活信贷存量、优化增量,将全年新增贷款部分和‘高耗能、高污染’贷款到期回收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力争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意见》要求“引导资信良好、实力较强的小微企业利用私募债、区域集优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券市场融资”,并“支持民间资本在符合准入条件、承诺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民营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同时,广东将进一步加强省内信用担保机构的备案工作,跟踪分析全省在各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营情况,帮助和指导全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市场开拓 专项资金助中小微企“走出去”
2013年安排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7000万元。依托广东省财政安排的“走出去”专项资金,广东将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跨国经营与并购给予支持。根据《意见》,广东将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在东盟、南美、南非等新兴市场国家举办的国际性展览会,帮助省内中小企业加快开拓国际市场步伐。省财政从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省内小微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对小微企业投保短期信用险保费予以80%的资助。
国内市场方面,广东将实施广货市场开拓活动,积极拓展国内二线城市市场。与此同时,大力办好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不断拓宽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渠道。省财政每年将安排中博会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展位费补助,统筹使用企业缴纳的展位费、广告费等,支持搭建中小企业展览、服务平台,助推中小企业开展贸易、投资合作和交流。
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通
12月,由江苏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牵头建设的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正式开通。该平台网络设有全省服务呼叫热线“96186”,63家分布在江苏省各地的窗口平台集聚了上百家联动机构,能为江苏省150多万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管理咨询等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关的实时、贴心服务。
新疆3年将建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新疆自治区将用3年时间建成以枢纽平台为中心,8个地州市综合服务窗口平台以及18个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为支点的资源共享、服务协同、覆盖全疆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根据计划安排,明年新疆自治区将建设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枢纽服务平台,其中包括3个—5个综合窗口服务平台、12个产业集聚区窗口平台;2015年将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枢纽平台,建设3个—5个综合窗口服务平台,6个产业集聚窗口平台;到2016年,全部完成枢纽平台与26个窗口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聚集了大量的服务资源,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融资、信息、技术、创业等服务,能够帮助企业顺畅融资渠道,降低用工成本,开拓国内外市场,缓解经营压力,提升创新能力。
天津助力中小科企发展 培育2500家民营科技小巨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天津市通过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要培养一批依靠创新实现发展的龙头企业,带动天津市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突破性发展。到2015年,培育出创新能力强、发展速度快、成长潜力大的民营科技小巨人企业2500家;有创新活力、发展质量较高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0000家以上。
民营企业是本市中小企业的主体,也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力军。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提升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本市将支持有条件的民营科技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紧密的产学研合作,通过实施以企业为主导的重大科技专项和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突破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开发一批市场潜力巨大、在本行业具有明显优势的“杀手锏”产品。同时,鼓励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市级新产品认定扶持政策或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同时,定期举办科技招商引技引智活动,大力引进海内外科技企业、人才团队和核心技术。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鼓励民营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引智项目,推动海外并购和市场开拓。
天津市还要大力帮助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加快建设具有专业性、综合性、适用性的全方位融资服务体系。大力支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对各类科技平台对民营科技企业开放共享给予财政补贴。
安徽省出台六条举措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
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两年,安徽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予以重点支持。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从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等六个方面加大引导力度,促进本次获此称号的200家企业做强做大,不断提高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比重、整体素质和运行质量。
六方面举措具体包括:发挥中小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中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中小企业建立专利运用协同体系,提高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研发成果、运用专利技术、促进转化实施的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主要业务环节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做强核心业务,争创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鼓励中小企业精细化管理,健全和规范管理制度,提升财务、成本、设备、现场、计量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和大项目,采取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与行业骨干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协作配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