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容侵犯法律不容践踏我区干部群众对“4·30”“5·22”暴恐袭击案依法宣判表示支持
本报综合消息12月8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乌鲁木齐火车南站“4·30”暴恐袭击案和公园北街“5·22”暴恐袭击案进行依法宣判的消息通过各种媒体传遍天山南北,我区各地干部群众对依法严惩暴恐分子表示支持,并对8人被判死刑这一宣判结果拍手称快。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住伊宁市汉宾乡汉宾村工作组组长哈德尔江·阿不都喀米提说,我们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斗争是长期的,一定要斩草除根,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审判,这两起暴恐袭击案的依法宣判,再一次说明了暴恐分子对国家、对人民的破坏阴谋没有空间。
伊宁市潘津乡党委书记郭怀虎是通过微信了解到暴恐分子被绳之以法的。他说,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从快从重严惩犯罪分子,回应各族群众呼声,震慑犯罪分子,显示了党和政府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坚强决心,人民生命权利不容侵犯,国家法律尊严不容践踏。
新源县阿勒玛勒乡牧民阔孜·阿铁别克是到乡政府办事时听说这两起暴恐袭击案依法宣判一事的,“这些人该判,他们是罪有应得!”他认为,依法对暴恐袭击案件宣判,依法对严重暴恐犯罪分子处以极刑,是对受害人以及家属的抚慰,是对社会主义法律尊严的彰显。
焉耆回族自治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师歌说,涉暴恐犯罪的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不仅彰显了党和政府反恐维稳的决心,而且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最生动体现。
当日,在腾讯上收看这一消息的阿瓦提县阿瓦提镇友好社区居民马木提·艾海提说:“这些暴恐分子根本不懂伊斯兰教义,他们在非法网站上受到境外势力的蛊惑,就到处传播散布非法言论,以至于置法律于不顾,制造了惨绝人寰的血案,他们罪该万死!”
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党委副书记杨俊茹通过微博了解到此事后,及时向干部群众传达了“4·30”、“5·22”暴恐袭击案案犯受到法律严惩的消息,她说:“任何企图破坏我们社会安定团结的不法分子是过街老鼠,他们是人民的敌人,他们的罪恶行径是人类所不允许的,都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福海县齐干吉迭乡派出所所长乔梁说:“听到对乌鲁木齐‘4·30’和‘5·22’暴恐袭击案案犯依法宣判的消息很是振奋。对于暴恐分子,我们绝不能心慈手软,要坚决予以打击。”
“希望这次审判能给所有暴恐分子敲一个警钟,让他们不要心存侥幸,所有破坏社会稳定的人都难逃法网。”从浙江到乌鲁木齐市红旗路电脑城做了近十年生意的吴泽峰说。
疏附县塔什米里克乡萨依干村小学退休教师吾守尔·艾买提表示,暴恐分子是民族的败类,今天法律对他们严惩,是他们罪有应得,我完全支持。
(本报记者李杨、陈蔷薇通讯员李建苹、杜钊、杨永华、牛淑丽、庄晓颇、米尔阿里木·麦麦提敏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