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景区景点及游乐设施安全不达标不得投用

27.04.2015  16:22

  “五一”假期来临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要求各地加强对景区景点及有关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景区景点及有关旅游设施,一律不得投入使用。这是记者从4月24日自治区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消息。

  会议指出,全疆各地即将迎来人流、物流的高峰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特别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以企业自查、政府部门督查为主要形式,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查彻改各类事故隐患,严盯死守,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在旅游安全管理方面,自治区安委会要求各地加强对景区景点及有关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各景区景点和旅行社落实防控措施,认真排查旅游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重点排除泥石流、化冻坍塌、危石的潜在风险和缆车、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同时,景区和景点要加强旅游安全预警提示,对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必须制订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制定完善旅游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旅游交通事故,确保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