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树立党章党纪意识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

08.12.2015  18:19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王治国 徐盈雁) 12月7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主持专题辅导报告会时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严明的纪律保障优良的作风,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各项检察工作。

  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报告回顾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深刻阐述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主要背景,用翔实的资料和触目惊心的事例,就重点修改的条文和需要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重要、深刻的阐释和解读,对于检察机关全面理解和贯彻《准则》和《条例》、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曹建明在主持专题辅导报告会时指出,修订实施《准则》和《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依规依纪治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这两部法规既是为全体党员制定的行为规范,也是向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科学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将其纳入各级院党组中心组的必学内容,作为述职述廉、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列入检察人员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尊崇党章、遵守党纪国法的浓厚氛围。

  曹建明强调,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真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检查,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寸土不让的劲头抓好党的纪律和党内法规的执行,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自觉当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第一责任人。

  曹建明强调,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上做深做细,切实树立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准则》和《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要坚持从严执纪,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坚持执纪必严、动辄则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特别是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严肃查处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检察权、以案谋私、以案谋钱等行为。要立足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曹建明要求,要明高线、知底线,时刻用纪律戒尺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作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表率。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检察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学习《准则》和《条例》,模范遵守党内法规。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学深学透、熟练掌握、学以致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真正把党的纪律刻在心上。要从小事做起,细节做起,自己做起,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知敬畏、存戒惧、守纪律、讲规矩,切实发挥好模范表率作用。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张常韧、李如林,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许卫国,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陈连福出席报告会。最高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报告会。



责任编辑:黎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