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鼓励科研机构集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 若干政策》出台

05.12.2016  21:31

按照《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2016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16]20号)文件要求,昌吉市、州科技局共同承担“加快推进昌吉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完善鼓励科研机构集聚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改革任务。为做好改革任务落实,昌吉州科技局组织专人,并昌吉市有关人员组织“改革小分队”赴成都、重庆、深圳、青岛和北京等创新氛围浓、创新活力强的城市考察学习,在借鉴当地科技政策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于6月初形成《昌吉州鼓励科研机构集聚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经州委改革办审定,7月14日函告昌吉市跟进落实。

11月21日,昌吉市人民政府正式下发《昌吉市鼓励科研机构集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昌市政办发【2016】78号),内容涉及促进科研机构集聚、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其他等内容共20条奖励支持政策,全面完成2016年重点改革任务。

州科技局于11月30日印发该《若干政策》至全州各县市、园区,作为下一步全面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各县市(园区)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借鉴,为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支撑“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