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采取五项措施强化种子质量监管

28.02.2015  18:14

      一、加强培训宣传,提高种子经营者守法自觉性和农民群众的维权自觉性。年初与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办了两期各5天的农资从业人员培训班,聘请8位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农技专家及农业执法专业人士对351名农资从业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市农资从业人员的农资知识明显提高,从业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利用“科技之冬”培训活动向农民宣传种子市场行情、违法制种案件查处情况及种子法规,共培训农民5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余份,在电视台、广播、媒体上宣传报道25次,提高了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种子经营氛围。

      二、严格市场准入,实行持证上岗。按照《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从人、财、物三个方面对零售种子的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要求种子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农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从事种子经营。

      三、强化质量监管,严把种子质量关。为确保昌吉市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昌吉市种子管理站自2015年2月9日起开始了为期一周的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专项行动,对辖区企业包装经营的所有品种进行全覆盖抽样检查,从源头严把种子质量关,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昌吉市场,确保不发生重大种子事件。

      四、加大种子执法力度、规范种子经营行为。春节前种子执法人员对全市种子市场开展了两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无证经营、有无假劣种子、有无未审先推品种、种子标签是否规范、经营档案是否建立等行为,要求种子经营者在售种时必须向购种者出具规范的票据,并建立健全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销售去向,以便实现种子溯源。

      五、加强市场监测,做好种情预报。制定发布了昌吉市2015年农作物品种布局意见并安排专人对全市春耕生产所需种子的储备情况和价格信息进行调查和公布,引导农民种植高产、优质、适应性强的农作物新品种,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