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获孤儿生活保障补助金70余万元

03.03.2016  17:33
  近日,新疆昌吉市获得中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7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62.4万元,新疆财政9.4万元。

  此次拨付的资金是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保障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的。目前昌吉市按照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散居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此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昌吉市121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进一步将国家对孤儿救助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