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殊荣

17.01.2017  22:31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梁宏涛 张顺东)近日,农业部命名了103个县和4个市为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昌吉市成为全疆4个(含兵团)获此殊荣的县市之一。

  2016年,昌吉市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活动方案要求,从强化保障、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开展监测、严厉打击、狠抓源头、健全体系、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昌吉市创建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工作开展以来,昌吉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14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例会,与25个创建成员单位签订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及各自工作要求,做到各级齐发力,部门紧密协作,全力开展创建工作。

      昌吉市委、市政府对全市31家农产品生产主体、21家农产品经营主体建立了监管台账,确保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职责到位。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创建期间共抽检农药36个品种、肥料28个品种、种子47个品种、兽药8份、饲料30份。

      同时,昌吉市建成1个市农产品检测中心,9个乡镇农产品检测室,15个超市、市场自检室,初步形成了以市农检中心为龙头,乡镇检测室为骨干,超市和市场自检室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严惩农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俞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