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获中央、自治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86.61万元

22.09.2016  22:38
 

  截至目前,昌吉市获得中央、自治区2016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8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77.21万元,自治区财政9.4万元。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是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保障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的。此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昌吉市121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其中:集中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33人,分散供养孤儿87人,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人,目前昌吉市按照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散居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此举进一步将国家对孤儿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孤儿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