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残联制定新闻发布相关制度

04.05.2016  23:42

为了增强残疾人工作透明度,及时准确发布工作信息,规范对外新闻发布活动,主动自觉地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昌吉州残联专门制定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了新闻发布的程序及内容。

制度规定,新闻发言人由昌吉州残联指定,由副理事长负责代表昌吉州残联对外发布信息。根据昌吉州残联职责授权,新闻发言人主持召开昌吉州残联新闻发布会,代表该会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并回答媒体提问。

制度规定,昌吉州残联设立新闻发布小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新闻发布小组由理事长、新闻发言人、新闻联络员组成,组长由理事长担任。新闻发布小组负责确定本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审定发布内容,组织新闻发布会。昌吉州残疾人工作新闻发布的主要方式有新闻发布会;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未经批准任何科室、直属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昌吉州残联的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公开残联新闻及信息。

(昌吉州残联  赵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