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起乘火车禁止携带自行车

09.01.2015  12:12

1月10日起乘火车禁止携带自行车

免费携带品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

1月10日起,旅客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等易影响旅客列车车内通行、容易污损铁路车辆、影响站车环境秩序的物品乘坐火车。

8日,在火车南站和西站,进站口、检票口等比较显眼的位置,新疆铁路部门已张贴了相关公告,提醒相关旅客注意。火车站内的广播也滚动播报宣传内容,同时进站口负责安检的工作人员也加强了检查和解释说明工作。

我们已经在骑行群里提醒骑友注意了。”乌鲁木齐骑行爱好者王凯说,他经常和骑友去伊犁、阿勒泰等地骑游,铁路部门的这项新规确实给骑行爱好者带来一些限制,大家商量着以后尝试通过快递或者物流托运自行车。

记者从新疆铁路部门了解到,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体积必须符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免费携带品成人20千克,儿童10千克。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动车组列车130厘米),超过规定需办理托运。

车站发现到达旅客携带品超过免费携带规定的应按章补收相应的运费。携带自行车的旅客如需办理退票,按现行退票规定办理。

据了解,另有《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和《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等新规已于1月1日起实施。(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