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支队26日起严查七类交通违法行为
27.01.2015 05:48
本文来源: 人民网
2015年,新疆S114线振兴路路口至小地窝堡立交长约17公里的道路将作为高支队首个示范道路,正式开展创建工作。
26日,记者从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卡子湾大队了解到,创建示范道路期间,启用沿线三处固定抓拍点与流动抓拍相结合,针对该路段常见的7类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查处。
卡子湾大队副大队长王全伟介绍,该路段日均车流量达4.5万辆,其中大货车达1.5万辆,作为货运车辆的通行大动脉,S114线还地处工业园区附近,是南北疆乃至跨省拉货货车绕开乌鲁木齐通行的必经之路,因此,在这条示范道路上,交警部门首先要重点查处的就是大货车问题。
“大货车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占左侧车道行驶,一般大货车车速慢,占左道行驶会影响其他车辆超车,快速通过。另一个就是大货车容易出故障,一旦在左侧车道发生故障,发生追尾事故,就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王全伟说。
其次就是超速,目前,该路段全线限速80公里/小时,现已在2公里、6公里、14公里处设置三处智能卡口,卡口采取定点测速、区间测速两种方式查处超速违法行为。
还有就是违法停车、故障车不设警告标志、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变更车道、发生事故拒不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共七类违法行为。
王全伟说,在创建期间,交警将加大对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在定点查处的同时,警方还将启用巡逻车流动抓拍的方式查处违法行为,也请广大驾驶人,途经此路段一定规范行车。(彭芳 徐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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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2015 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