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类企业在3月1日前须换新版营业执照

05.02.2015  16:55

  记者从新疆工商局了解到:2015年3月1日前,新疆各类企业要换领新版营业执照,旧版营业执照不得继续使用。

  2014年3月1日,新疆启动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新版营业执照同时启用。较旧版相比,新版营业执照由横版变为竖版,增加了企业的二维码、查询信用公示的网址,取消了实收资本等内容。按照规定,企业原版营业执照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5年2月28日。新疆工商局提醒,2014年3月1日前在新疆各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且未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要尽快向核发旧版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工商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执照,自2015年3月1日起,旧版营业执照不得继续使用。

  据新疆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更换是免费的,申请人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版营业执照,最快只需一天。同时,持有旧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自身意愿向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旧版营业执照仍可继续使用。

  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新疆已有各类市场主体93.6万户,其中内资企业19.1万户,各类外商投资企业1325户,个体工商户72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4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