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12方面85条硬措施稳增长
新疆出台12方面85条硬措施稳增长
包括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等内容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疆出台12个方面85条具体措施,以做好下半年重点经济工作,促进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昨日,在乌鲁木齐举行的自治区经济工作座谈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黄卫说,下半年,新疆经济工作将围绕《关于做好下半年重点经济工作促进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展。
《意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三去一降一补”,提出了12个方面85条具体措施。
在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方面,《意见》提出,督促各地制订定相关行业去产能工作方案和分月度关闭退出计划,严格落实关停措施。
在积极推进房地产去库存方面,《意见》提出,全面落实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契税由各地财政给予全额补贴。严格遵守国家住房改革法规和相关政策,重申停止建设单位集资建房(统建住房)。支持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包括新就业大学生、流动人口等)购房。
在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方面,加大对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三农”、小微企业、扶贫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力争下半年新增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设立纺织服装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再成立纺服基金。
在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方面,《意见》明确,降低企业用电、物流成本,通过增加八钢站和大陆桥集团公司乌西专用线作为中欧班列始发站等市场化手段,逐步降低铁路出口运输环节收费。降低企业财税成本,落实国家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企业人力成本,完善企业医保缴费政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指导地县两级编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各类中介服务收费。
在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方面,《意见》提出,将进行贴息资金发放由“一年一补”改“半年一补”。推动阿里巴巴、唯品会等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在大力促进民间投资方面,《意见》提出,确定民间投资方面“百户骨干企业、百个重点项目”,加强协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