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新设三大监督局要干啥 监事会职权或由虚向实
10月26日,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后国资监管方面的首个重大改革正式公开。
国资委当日宣布,新设三大监督局,并建立监督工作三大平台,旨在改革现行监督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
这既是国资委自身改革的一小步,也是履行国家对央企监督职能的监事会改革的一大步。
国资委新设三大监督局
国资委官方披露,此次加强监事会监督主要祭出了三条举措:第一,在原有一名国资委副主任分管监事会工作外,增加一位委领导,专门协助分管监事会工作;第二,设立监督一局、监督二局、监督三局,与监事会形成“一前一后”互相配合的关系;第三,形成领导决策、协调处置、监督报告等“三个平台”,推动监督成果综合运用。
截至记者发稿时,国资委网站并未更新机构设置,但据国资委内部人士介绍,原来的监事会工作局已撤销,新设立的三个监督局已开始运转:具体负责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深入核查、分类处置、整改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此外,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阎晓峰将协助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分管监事会工作。
“三个平台”是此次改革的新意所在,具体情况为:一是领导决策平台,以国资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为主体,听取监事会主席对有关企业监督检查重大情况的报告以及监督局专项工作汇报,实现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统一。
二是协调处置平台,由国资委分管领导负责,三个监督局承担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推动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的综合运用。
三是监督报告平台,由监事会主席负责,任务是发现和报告问题,督促落实应由企业自行整改的事项。
在中国企业研究会研究员李锦看来:国资委新设三个监督局,新机构侧重于在发现问题后处理问题,这将使监事会职权由虚向实。
观察人士认为,新设三个监督局是国资监管机构自身改革的重要一步,接下来国资委在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上还将有所动作。“根据从管经营向管资本转变的要求,国资委机关肯定要精简,这个趋势已很明朗。”李锦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国资委内部和企业经营有关的部门将会压缩、合并,数量可观。”
监事会干什么?怎么干?
根据现行规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由国务院任命,副部长级国家工作人员担任;专职监事由监事会管理机构任命,由司(局)、处级国家工作人员担任;监事会中的企业职工代表由企业民主选举产生。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至今已历6届。
监事会一般每年对企业定期检查一至两次,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据介绍,目前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下设29个监事会办事处,每个监事会主席分管一至两个监事会办事处,每个监事会办事处负责监督若干家中央企业。也正因为此,拥有20余名副部级监事会主席的国资委,也成了在职部级领导最多的国家部委。
记者梳理后发现,多数监事会主席通常负责三至五家央企的监督工作,也有监事会主席负责监督央企数量多达8家,比如监事会主席郜风涛曾负责联系中国航空、中储粮、中储棉、中国医药(600056,股吧)、中国华电、中广核、中国中材、中国建材8家央企(后两家央企已重组)。
此外,监事会每年会提交一份所联系央企的监督报告,这份体现监事会年度工作成果的报告一般包括: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情况总体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企业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及奖惩任免建议三个部分。
《中国经济周刊》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在监督报告中,“建议采取措施挽回损失、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议调整岗位”等等描述都是央企监督报告中常见的措辞。另据该人士介绍,对央企的年度监督报告经监事会工作局核稿后要报国资委党委会通过,53家副部级以上央企的监督报告还要报国务院。
公开资料显示,十八大以来,监事会累计实地检查中央企业及重要子企业5684户,列席企业会议10157次,谈话20679人次,对13家企业开展集中重点检查,对53家企业的部分项目开展境外国有资产检查,揭示企业各类问题和风险12226项,向国务院和国资委报送各类报告1362份。
如何才能使监事会“从虚到实”?
“在国资委的正确领导和监事会的指导支持下……”在任何一家央企的工作报告中,这都是一句常见的总结语言。
然而多位受访央企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相对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而言,监事会运作还是一个薄弱的环节,监事会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充分发挥。一位通信行业央企中层干部说,“基本上只有每年开年会时才能看到监事会主席,讲话也是泛泛而谈,平时基本感受不到。”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面对体量庞大、事务繁杂的央企,实际操作中却可能出现一个监事监督一家甚至几家央企的情况,这对监事的精力和能力提出了重大的挑战。“监事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目前监事会的作用确实有点虚。”一位能源行业央企高管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如是说。
决策层对国企监督工作也有“微词”。2016年6月1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向国资委党委反馈的巡视情况显示:“实施监管有欠缺,存在越位、错位、不到位等问题,追责问责制度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对央企存在的一些问题督促整改不力。”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无论如何,决策层正在采取多种措施,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让监事会“从虚到实”。
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介绍,监事会将按照企业功能分类、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布局结构、内控建设等情况,一企一策突出监督重点,并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开展差异化检查。
与监事会的“权力”呼应的则是责任。王文斌表示,监事会对企业重大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和风险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还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
监事会工作如何适应国企改革背景下央企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国资委主任肖亚庆今年7月在对新一届监事会进驻央企作动员部署时明确提出:要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外派监事会制度上的大有可为,转化为工作中的大有作为。
“当前一个时期,要重点关注中央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以及‘僵尸企业’处置情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潜在的国有资产流失隐患,要深入核查、及时报告。”肖亚庆说。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