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龄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
14.10.2021 19:00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今年,新疆继续推进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目前,新疆所有县(市、区)已全部建立高龄津贴制度。
新疆于2011年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从当年7月1日起对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周岁(含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2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各地(州、市)结合实际,参照自治区标准,均实施了高龄津贴政策。部分地区在自治区标准基础上进行了提标扩面。
今年,新疆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80周岁以上老人基本生活津贴,各地(州、市)民政部门已按月(或季度)发放。截至8月底,已经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基本生活津贴9945余万元。
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是一种兼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政策,具有普惠性,只要年龄达到80周岁,户籍在新疆的老年人均可享受此项津贴。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14.10.2021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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