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砥砺前行 破解执行难
一些裁判得不到及时执行而成了“法律白条”,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执行难”是老问题,也是人民法院着力追求破解的一个难题。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提高执行率为突破口,以执行规范化为着力点,在出实招上下硬功夫、下狠功夫,努力破解各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
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组织新疆法院先后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专项集中执行等活动。在集中执行活动实施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宏观指导思路,提出工作目标,统筹专项活动,要求新疆各级法院严格时限、明确责任、集中化解、依法处理,保质保量的完成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指导新疆法院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214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9128.58万元。执结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97件,执行到位标的2421.22万元。
多项措施凸显执行工作强制性
在新疆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中,许多法院通过官方微博、闹市区电子大屏、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力度,仅自治区高级法院就公布了1500余个“老赖”名单,并对“老赖”实行限制高消费、乘飞机、出国(境)、金融贷款等措施。同时,从加强协助执行工作层面入手,会同有关部门将联动单位履行法律义务情况作为综治考核的重点,从而提高了少数单位不愿或拒不协助执行的违法成本。2014年,新疆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7507件,执结45446件,同比分别上升22.17%和2.59%,执结涉案标的额93.32亿元,同比上升54.79%。有121名失信被执行人被限乘飞机,有197人自动履行了全部或部分义务。
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结合推进专项执行活动,努力规范新疆法院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引导执行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清理积案的理念,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防止发生违法执行。特别是注重加强对当事人及利益关系人程序救济权利的保障,加强文明执行教育,杜绝简单粗暴,减少执行阻力。自治区高院执行局从案件的立案审查、财产保全、指定执行、廉洁执行等方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各类执行工作行为有章可寻,对新疆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产生重要意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针对新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并且在转办、交办、通报、带案指导、携卷汇报等工作已逐步形成对下指导常态化。 (通讯员 马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