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发布6起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件
06.03.2015 14:11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苏昊报道)3月5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去年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的6起典型案例。
新疆高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从去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以来,全疆各级法院新收消费者维权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两大类20余种。
市民吴先生在一家医药连锁店购买了“晟仁十全大补酒”和“晟仁虫草养生酒”各5盒,付了1880元。后来得知,外地质监局对上述补酒检查,发现包装上标注的“江西省同乐堂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本不存在,于是告上法庭。
最后吴先生不但拿回了货款,还获得十倍赔偿金。
当日,高院还发布了另外5起消费者维权案:一女士滑雪场受伤获赔8万余元健康权纠纷案;艾先生诉某汽车销售公司侵权纠纷案;李某购买燃气管爆裂受伤赔偿案;李先生与某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案;阿某诉某旅游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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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2015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