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校学生校外租房需报学校备案

29.06.2015  13: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6月2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学生校外租房居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加强新疆高校学生校外租房住宿管理,原则上不允许高校学生校外租房居住。

  《通知》特别强调,要严格高校学生校外租房审批程序,原则上不允许高校学生校外租房居住,确有特殊原因需校外租房的,在与学生家长做好沟通的前提下,由学校出具租住证明和院(系)分管领导、学生家长及班主任共同签订的责任担保书方可让学生校外租住。

  同时,各高校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校外租房居住学生的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校外租房居住学生管理制度,建立校外租房居住学生台账。并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校外租房居住学生的日常沟通联系和管理工作,并积极与属地管委会、社区建立联络协作共管机制。(沈祖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