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个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政策出台
24.10.2017 18:31
本文来源: 招商发展局
近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出台新疆首个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政策,旨在培育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业态、新动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经济转型升级。
共享经济也称分享经济,是指拥有闲置资源的机构或个人, 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有偿让渡资源使用权给他人,让渡者获取回报,共享者利用共享他人的闲置资源创造价值。
据悉,《高新区(新市区)关于促进共享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该意见)作为全疆首个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政策,在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督查中予以肯定。
该意见结合该区共享经济发展现状,构建“16+5+5”的体系,从衣食住行吃喝玩乐等16个领域引导分享经济发展,培育鼓励汽车分时租赁、车位分享,顺风车、网约车、体验农业、农技种植直播等分享经济新业态。
据相关统计,2016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 345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3%。2016年我国参与共享经济活动的人数超过6亿人,比上年增加1亿人左右。未来几年共享经济仍将保持年均40%左右的高速增长,到2020年共享经济交易规模占GDP比重将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占比将攀升到20%左右。
本文来源: 招商发展局
24.10.2017 18:31
故
事
出台新疆首个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政策
乌鲁木齐11月2日讯 通讯员翟振刚报招商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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