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新疆首个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政策
乌鲁木齐11月2日讯 通讯员翟振刚报道:近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出台新疆首个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政策,旨在培育该区新业态、新动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经济转型升级。
共享经济也称分享经济,是指拥有闲置资源的机构或个人,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有偿让渡资源使用权给他人,让渡者获取回报,共享者利用共享他人的闲置资源创造价值。当前共享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成为促进产业发展的新引擎。《高新区(新市区)关于促进共享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该意见)作为全疆首个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政策,在2017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督查中得到充分肯定。
该意见结合辖区共享经济发展现状,构建“16+5+5”的体系,从衣食住行等16个领域引导分享经济发展,建立5个支撑体系(创新技术支撑体系,激发智力资源活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和5项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建立社会共治的治理机制、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容错试错机制),培育鼓励汽车分时租赁(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车位分享,顺风车、网约车、体验农业、农技种植直播等分享经济新业态。
积极培育并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有利于“激活存量,做大增量”,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共享经济的发展,是贯彻落实“三去一降一补”的重要着力点,对于进一步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落实,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纵深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6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345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3%。2016年共享经济融资规模约1710亿元,同比增长130%;参与共享经济活动的人数超过6亿人,比上年增加1亿人左右;共享经济的提供服务者人数约为60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0万人;共享经济平台的就业人数约585万人,比上年增加85万人。未来几年我国共享经济仍将保持年均40%左右的高速增长,到2020年共享经济交易规模占GDP比重将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占比将攀升到20%左右。
原文链接: wap.xjdaily.com/xjrb/20171103/88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