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领取社保不跑腿就完成认证
为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近日,新疆出台《自治区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工作方案》,自2018年5月23日起,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全疆93.62万企业退休人员,112.09万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从中受益。
据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社会化管理服务处处长王护民介绍,以往按照规定,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年要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否则将影响其领取养老金。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后,本地居民将体验以信息比对为主的认证服务新模式,“寓认证于无形”,尽可能做到让群众不跑腿就能完成认证工作。
据介绍,凡是通过信息比对能够验证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的,视同通过当年资格认证。对于信息比对不能确认者,原则上与全民参保计划、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以及与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开展健康体检、文娱活动、走访慰问等工作相结合进行信息核实。对高龄、患病、行动不便者等特殊人员,相关部门将通过完善有关基础信息,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实现认证。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还可采取上门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方式进行认证。
对于异地居住人员,主要通过远程自助认证,如人社部人脸识别系统认证,自治区人社APP注册认证等方式完成,可不再返回参保地进行现场认证。
对国外(境外)居住人员,暂继续按照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外领函〔2015〕660号)要求办理。同时,新疆人社部门正在积极协商有关部门,推动尽快改为互联网视频认证。
自治区人社厅要求,对确认失去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停发待遇;对发现冒领行为,责令退回并严格依规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部门;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监督,通过曝光骗取、冒领社保待遇的典型案例,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稳定。(李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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