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县查处三起滥伐林木案

04.05.2015  12:26

4月27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霍城县森林派出所查处了三起滥伐林木案。经调查:三名违法行为人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擅自采伐位于霍城县兰干乡上三宫村农田地柳树13棵、兰干乡梁三宫村一组农田地杨树20棵、三宫乡花果山农田地榆树10棵。经测算,活立木蓄积共计5.4739立方米。

违法行为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的规定。森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的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目前已结案。

(霍城县林业局 李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