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不断健全
——写在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
5月11日5时58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境内发生5.5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灾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立即部署开展救援工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方救援力量迅速奔赴一线,全力组织抗震救灾;社会力量纷纷响应,积极开展救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自然灾难面前,新疆防灾减灾救灾保障网再一次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自治区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逐步提升综合联动应急能力,加大减灾救灾资金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工作得到全面、协调、创新、科学发展。
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健全
新疆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范围广,是全国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省份之一。严重的自然灾害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过程中,自治区民政厅不断探索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机制,在加强防灾能力建设,高效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等方面进展迅速,成绩斐然。”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托乎提·亚克夫说。
今年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在新疆得到贯彻落实,也让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了法律保障。新疆还相继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政策规章,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现在,全区11个地州市成立了减灾委员会,为确保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自治区还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建设自治区减灾中心,在灾害预警监测、数据分析、政策咨询、信息交流和宣传培训等各项服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乌鲁木齐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已基本建成。争取国家立项审批了12个地州和38个县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基本建立了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同时,正在筹备加快建设乌鲁木齐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喀什分库和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北疆分库(奎屯)。2015年以来,采购储备了价值5290万元的各类救灾物资,极大地提升了全疆备灾能力。
综合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多亏了党和政府,让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5月8日,接过呼图壁县民政局工作人员送来的米面油,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独山子村村民杨有礼感激地说。
去年12月8日,呼图壁县发生6.2级地震,杨有礼的房子在地震中成为危房。正当老两口为今后的生活担忧时,呼图壁县民政部门送来了米、面、油、矿泉水、衣服及棉被等物品。在当地政府的安排下,他和其他300多户受灾较严重的灾民住进了干净整洁的廉租房,不仅每月水电免费,民政部门每月还给他们发放米面油。今年年底,他们还将和其他700多户受灾群众一起,住进政府给他们新建的楼房。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下,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面对各类自然灾害交织叠加给人民群众造成的财产损失,中央和自治区加大了减灾救灾资金投入力度,5年来累计下拨中央和自治区救灾资金26.5亿元,调拨帐篷、棉衣棉被、折叠床、发电机等大量救灾物资,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有热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让各族群众感到“有主心骨”“有依靠”。
“结合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自治区民政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群众危房与土坯房改造,提升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住房设防水平和抗灾能力。当预判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险情隐患时,及时疏散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玉苏甫江·麦麦提说。
防灾减灾意识深入人心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新疆各地州市减灾委(民政局)和减灾委成员单位纷纷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5月7日上午,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新疆农业大学、新疆高校学生发展联合会共同举办第二届“真正男子汉”大学生消防体验式大比武,以迎接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的到来。
以科学思维防灾减灾,让防灾减灾意识深入人心,一直是自治区民政部门践行的理念。
“我们利用国家‘5·12’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采取悬挂展板、现场咨询、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强化群众防灾意识,提升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公众的减灾知识和技能的普及率明显提高。”自治区民政厅救灾处处长艾孜孜·艾买提说。
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自治区民政部门开展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97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每年,自治区民政厅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等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逐步完善场所内供水、供电、应急厕所、应急避难室、医疗救护室、物资储备室等基础配套设施,为公众安全避险和临时生活救助提供重要场所。
针对新疆灾害形势和救灾队伍现状,自治区民政厅每年组织开展自然灾害信息员培训,健全了基层减灾救灾人才队伍,基本实现了乡镇有1名民政专干、村(社区)有1名兼职灾害信息员,为乡村报送灾情和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