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行正式获批筹建

14.10.2016  20:16

    历经4年多的努力,备受瞩目的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于10月10日获得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筹建。

  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批复,新疆银行总部设在乌鲁木齐市,银行类别为城市商业银行。新疆银行筹建工作组将在6个月以内完成筹建工作。

  据了解,自治区筹建新疆银行的意愿由来已久。2012年1月10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组建“新疆银行”;同年10月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就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推进组建新疆银行工作做了明确部署;2013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关于组建新疆银行的请示》;同年9月,中国银监会统筹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意见后,向国务院上报支持新疆组建新疆银行的请示;2013年12月30日,国务院同意由自治区政府与兵团共同组建一家新疆地方法人银行;2014年10月29日,自治区政府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任组长的“新疆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新疆银行组建工作;2015年8月,新疆银行筹建工作组成立。

  至此,新疆银行筹备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

  新疆银行的获批筹建,是自治区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发挥金融第一支撑作用的又一重大成果。也是“一带一路”背景下,新疆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的重大利好。新疆银行的获批筹建,将在新疆金融业发展史上书写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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