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监局推动南疆民营银行试点

06.11.2014  12:11

  新疆银监局推动南疆民营银行试点

  和田、喀什有望设立民营银行

  新疆日报网讯 (刘书成)和田、喀什两地有望成为新疆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地区。

  11月5日,记者从新疆银监局获悉,新疆银监局把握中央给予南疆四地州发展的特殊机遇,正在落实“允许民间资本在南疆设立民营银行”的政策,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动设立南疆民营银行工作。

  和田地区金融办主任王军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介绍,和田地区欢迎并且大力支持企业来和田设立民营银行,以金融业的活水效应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

  近日,和田、喀什地方政府积极开展筹建民营银行的可行性研究,分别向新疆银监局提交了设立民营银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争取注册地设在当地,从而通过上缴利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新疆银监局对和田、喀什两地政府报来的民营银行筹建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对两方案中提出的“发起人、注册资本、治理架构、经营模式、风险处置安排”等内容进行了逐一比对和权衡,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着手准备向银监会报告新疆银监局关于南疆设立民营银行的初步意见,努力争取特殊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南疆民营银行试点工作。

  新疆银监局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修订并完善民营银行筹建方案,督促发起人“本土化”、“接地气”,在发起人和股东中确保新疆本地企业、特别是南疆四地州民营企业占一定份额。同时以注册地为中心,分支机构和业务辐射南疆四地州,确保新增存款及存量存款大部分用于本地,从而增强银行业服务当地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此促进南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

  银监会关于设立民营银行的五项原则:即“纯民资发起,自愿承担风险、坚持审慎监管标准、实行有限牌照、订立风险处置安排”。新疆银监局将据此密切关注国内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的工作进程,并为新疆开展民营银行试点提供准备。

截至10月底新疆市场主体达223.6万户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任华、通讯员赵婷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10月底,新疆登记在册市场主体223.中国新疆网
10月疆电外送新能源电量占比超三成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陈蔷薇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10月,我区疆电外送电量为76.中国新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