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新疆边防总队通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08.05.2015  20:03

武警新疆边防总队 通信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武警新疆边防总队的委托,对其通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全国范围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生产、销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前来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新西招字[2015]0508

2、招标名称:武警新疆边防总队通信装备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通信装备采购项目共分一、二两个大项,其中第一大项为有6个标段,第二大项为5个标段。

一、通信装备采购项目一

标段一:大屏显示调度和监控报警系统

投标公司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有本项目工作内容。

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壹佰万。

3.投标人需具有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如0mm无缝拼接大屏、监控报警设备)的原厂家产品授权委托书。

4.具备自治区频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20KW柴油发电机1套

投标公司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本项目原厂家(或代理商)授权文件

5. 法人授权委托书

6.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

标段三:六旋翼飞行器2架

投标公司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及以上

2.无人飞行器必须通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测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

3.无人飞行器所搭载的无线传输设备必须通过国家工信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4.无人飞行器所搭载的无线传输设备必须与新疆边防总队现有设备互联互通

5.在新疆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6.投标厂家非制造商的,需提供制造厂家提供的授权

标段四:超短波无线图传设备5套

投标公司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及以上

2.超短波无线图传设备必须通过国家工信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3.超短波无线图传设备必须与新疆边防总队现有设备互联互通

4.在新疆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5.投标厂家非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厂家提供的授权

6.超短波无线图传设备必须通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测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

标段五:短波固定台3部、短波背负台9部

投标公司资质要求:

1.投标商必须具有原厂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2.投标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出具的不少于贰年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为了保证售后技术服务的响应速度,在新疆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4.投标商的营业执照必须包括“通讯设备”销售资质,且在新疆武警部队的销售案例不少于3份,并提供相关原件证明文件。

标段六:计算机10台(3台台式机、7台笔记本)

投标公司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 投标厂家非制造商的,需提供制造厂家提供的授权

3. 为了保证售后技术服务的响应速度,在新疆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4. 可提供24小时响应,2小时上门服务

5. 且在新疆武警部队的销售案例不少于2份,并提供相关原件证明文件

二、通信装备采购项目二

标段一:六旋翼飞行器2架

投标公司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及以上

2.无人飞行器必须通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测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

3.无人飞行器所搭载的无线传输设备必须通过国家工信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4.无人飞行器所搭载的无线传输设备必须与新疆边防总队现有设备互联互通

5.在新疆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6.投标厂家非制造商的,需提供制造厂家提供的授权

标段二:北斗设备

投标公司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有本项目工作内容,要求在新疆本地有公司或者派驻机构。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投标人需具有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原厂家产品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军品北斗手持终端设备

投标公司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有本项目工作内容,要求在新疆本地有公司或者派驻机构。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投标人需具有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原厂家产品授权委托书。

4.产品必须具备总参测绘导航局监测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四:超短波无线图传设备2套

投标公司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及以上

2.超短波无线图传设备必须通过国家工信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3.超短波无线图传设备必须与新疆边防总队现有设备互联互通

4.在新疆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5.投标厂家非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厂家提供的授权

6.超短波无线图传设备必须通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测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

标段五:车载铱星卫星电话14部

投标公司资质要求: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注册资本必须达到1500万以上,为保证所购产品的质量,要求提供:

1.需提供卫星电话中国运营商对于此次项目的一级授权(不接受二次授权),具备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资质。

2.在新疆各地州设立有分公司,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的供应商。

3.提供前三年的卫星电话销售业绩,并提供不少于二次政府采购的中标通知书,提供在公安武警系统内销售卫星通讯产品的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4.投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副本原件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原件。

4、获取标书及报名时间:2015年05月09日至2015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

报名时须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及获取标书。

5、获取标书及报名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8日11: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招标机构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邮编:830011

联系人:刘徐雁

电话:0991-5823555

传真:0991-550877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奇台路支行

账号:107638779707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