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调整棉花“直补”方式 将按交售量补贴
按照方案,从2015年9月起,中央补贴资金总额的90%将按交售量补给棉农,其余10%,面向喀什、和田、阿克苏地区以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4个南疆地州,向“基本农户”兑付棉花种植面积部分的补贴。
在2014年度的试点工作中,执行的是中央补贴资金的60%按棉花种植面积来补,40%按实际交售量来补。但“面积+交售量”的补贴方式存在工作量大、行政成本较高等弊端。
同时,为方便农民,今年,新疆还将实行电子化的“种植证明”,不再使用原先的纸质版。大部分棉农的种植情况已被录入系统,农民可直接交售。
在棉花公检方面,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日起,新疆棉花公检开始入库,新疆纤维检验系统将按照“专业仓储+在库公检”的制度和工作模式,入库公检可核准新疆棉花产量,确保棉花品质检验的真实可靠,保障棉农的利益,稳定棉花生产大局。
去年,新疆纤检系统完成监管棉花公证检验99881批,425.95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六成以上,公检数量与新疆棉花产量一致。
2014年9月,国家首次在新疆实施棉花目标价格试点工作,同时取消棉花临时收储。此后,我国棉花价格开始由市场供求形成,政府不再干预市场价格。
目标价格是指在保障农民获得一定收益的前提下,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农产品种植成本制定出的预期价格。如果在收获时,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将按照差额补贴给农民;如果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则不发放补贴。
近年来,我国棉花市场波动较大,为了保护棉农利益,从2011年开始,国家连续3年实施棉花临时收储政策,对稳定国内棉花生产、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造成国内棉价远高于国际市场,下游纺织产业原料成本居高不下,国际竞争能力急剧弱化,再次影响到棉花的生产、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