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聘任“天山学者”有了实施细则
20.01.2015 04:59
本文来源: 人民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出台,聘任高校负责解决天山学者在聘期内其配偶工作和未成年子女入托、就学等合理请求,安排临时住房一套,对于本地有住房者除外。
19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细则》从自治区天山学者的职责与导向、聘任方式等八个章节进行细化。该岗位实行动态聘任。聘任高校和教育厅根据已聘天山学者的工作情况,对天山学者进行逐年考核,合格者按聘期留用,不合格解聘。
据了解,“天山学者计划”是自治区率先启动的重点人才工程之一,自2012年起实施。(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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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5 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