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职校学生实习有“险”可依
11.10.2014 11:58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今后学生实习安全将有“险”可依,并且不用学生本人再另行交费。10月10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自治区规定,各职业院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责任保险费。
自治区教育厅规定,全日制公办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经费可从学费、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或高职生均经费拨款以及接收新疆籍学生财政补助资金中列支;全日制民办中、高等职业院校可从学费或接收新疆籍学生财政补助资金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非全日制中、高等职业院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投保,可从学费中列支。如果职业院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据悉,新疆实施实习责任保险的范围是全区境内经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中、高等职业院校全部注册学生。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校方责任险、附加教师派遣责任保险和附加被保险人保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校方责任险、附加教师派遣责任保险和附加被保险人保险的保障限额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由投保人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注明。(沈祖啸)
本文来源: 人民网
11.10.2014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