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精准资助家庭困难学生

09.04.2016  10:47
      (记者周坤)日前,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对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今后,在分配高中国家助学金时,各地须综合考虑辖区高中学生贫困面,并适当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各高等学校应把“精准资助”理念贯穿到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在“资助对象”上确保“精准”,将孤残学生、低保家庭、因灾致贫、因病致贫家庭等6类人群纳入资助范围。
        此外,在“资助力度”上同样要求精准,须根据受助学生(儿童)贫困程度分档发放资助资金,不搞平均主义。特别要加大对特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实现“差异化”资助,对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地、各校要给予重点资助,坚持应帮尽帮,确保帮扶不遗漏,资助不冒领。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套取、骗取中职资助资金等行为,对于不符合全日制要求的大龄学生,坚决不允许纳入资助政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