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推荐《新疆粮食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候选人的通知

11.09.2014  12:42

 

伊犁州,各地、州、市粮食行业协会(粮食局),新粮集团,各直属单位:

根据粮食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新疆粮食行业协会拟成立新疆粮食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请各地按照入选专家条件(见附件1),做好推荐工作,各地各单位可推荐2至3人。协会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初审并报自治区粮食局同意后在新疆粮食网公示。最后,确定正式名单。同时,将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专家委员会职责(征求意见稿)(见附件3)发给你们。请于9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和推荐表(见附件4)报粮食行业协会。

联系人:武继礼 党文海

联系电话:0991—2355384 2355395

传真:0991—2355255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新疆粮食行业专家委员会入选专家条件

2. 新疆粮食行业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

3. 新疆粮食行业专家委员会职责

4. 新疆粮食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2014年9月5日

附件1:

新疆粮食行业专家委员会入选专家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遵守道德规范。

三、熟悉了解粮食经济管理和粮食产业化的方针政策,熟悉了解国内外粮食加工和储藏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发展趋势。

四、中级职称以上,或从事粮食加工、粮食储藏、经营管理以及科研教学连续五年以上,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生产(工作、教学、管理)经验。

五、在粮食加工或粮食储藏专业领域有优秀科研成果的不受职称和专业工作年限限制。

附件2:

新疆粮食行业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一、年会制度

一年一次,每年第一季度择时召开,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本年度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和审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二、信息交流制度

在新疆粮食局门户网站,协会专栏中建立“专家讲坛”栏目,发布由委员提供的相关专业知识。每位委员每年至少提交一篇论文或调研报告,适时组织交流或汇编成册。

三、奖惩制度

对优秀论文和优秀委员实行表彰和适当奖励。对不履行职责和不称职的委员按程序淘汰除名。

附件3:

新疆粮食行业专家委员会职责

(征求意见稿)

一、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推动粮食产业化新升级。

二、承担课题研究和提交学术论文。

三、举办专业技术专题讲座和技能培训。

四、开展调查研究,对粮食科技应用提出建议或可行性方案。

五、受委托对生产或科技项目组织评估。

六、对粮食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培养领军企业、名优产品提出思路和对策。

附件4:

自治区粮食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职称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迅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办公电话

手机

候选单位意见(盖章)

各地州市粮食局行业协会意见(盖章)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请于9月20日前将此表传真并快递至新疆粮食行业协会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 邮编:830002

电话/传真: 0991-235525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