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籍务工人员可获3000元补贴
18.02.2016 13:23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根据《办法》,要成为东莞市援疆定点劳务输入基地,需具备以下条件:东莞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产业园区;接收两地政府有组织输入30人以上新疆籍务工人员(含30人);企业按实际招用30~50名新疆籍务工人员,输出机构要安排1名驻企带队干部,协助做好沟通协调及管理工作;企业与招用新疆籍来莞务工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企业为其招用的新疆籍来莞务工人员缴纳满六个月社保。
根据《办法》,经认定的东莞市援疆定点劳务输入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按照企业或产业园区实际招用的新疆籍务工人员数量,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同一基地招用同一新疆籍务工人员只能申请一次该补贴。
另外,经政府认定的新疆籍劳动者输出机构,将给予在莞援疆定点劳务输入基地就业并缴纳满6个月社保的新疆籍务工人员,每人每年2000元的交通补贴,用于新疆籍务工人员往返两地,交通补贴按年度申领。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18.02.2016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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