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四批非遗名录项目传承人公布

24.10.2014  12:51

    新疆网讯(记者巩亮亮报道)10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认定并公示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经各地推荐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85人。

    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官方网站新疆文化网看到,此次公示的传承人名单中,包括民间文学9人、传统音乐5人、传统舞蹈2人、传统戏剧1人、曲艺5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6人、传统美术16人、传统技艺24人、传统医药3人、民俗14人。

    传承人中年纪最大的79岁,最小的29岁,多数传承人年龄则在四十岁到五十岁之间。

    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公布的传承人年龄趋于年轻,这说明目前新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面初见成效,年轻人开始逐渐成为主力军,今后传承人也将会更加年轻化。

    据悉,自治区有“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玛纳斯”和“麦西热甫”3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7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截至2014年1月,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293项,地、县两级公布的非遗名录3000余项。

    截至目前,新疆共公布了521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年会获得4800元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