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稳岗补贴享受范围扩大
11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扩大稳岗补贴政策实施范围,将新疆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兼并重组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的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稳岗补贴标准仍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去年7月,自治区出台政策,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50%的“稳岗补贴”。但根据政策规定,主要针对新疆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企业三类企业。
稳岗补贴政策实施后,新疆有30多家企业因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就业岗位稳定而享受到了稳岗补贴,补贴达到1120多万元,新疆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成效显著,1.7万余人从中受益。
自治区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闫科明介绍说,今年开始至2020年,全区将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推动各地全面、规范实施新一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在去年实施的稳岗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将实施范围从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的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给予50%的稳岗补贴。
对南疆四地州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至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对事业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岗位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发放稳岗补贴。
据介绍,稳岗补贴虽然是拨给企业,但实际是对职工进行补偿,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我们会用好这笔资金,减少职工流失率。”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他们获得了250.8万元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稳定就业岗位334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