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成果转化打破藩篱
8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现场交流推进会。记者从现场了解到:目前新疆已有4项科技成果实施了转让收益分配,共3100万元,其中科研人员是最大的受益者。这大大激发了新疆广大科研人员以市场为导向的科研激情。
3100万元,这个在新疆科技事业发展全局来看并不算多的“小数字”里却隐藏着“大内容”,背后是新疆解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束缚所做的努力和带来的变化。
去年9月,新疆出台《关于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内容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按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科研人员等九条科技新政,也称新疆“科技九条”。近一年来,新疆“科技九条”助力新疆科技成果转化打破了藩篱。
从叫好到叫座
“科技九条”出台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叫好者很多,但还有更多的人充满质疑,处于观望状态。
原因何在?因为科技成果“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下放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财政、人事、税收等方方面面,如果没有配套措施和操作细则,就会导致政策落地有很多不确定性。
新疆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研究员梁晓玲是新疆研究玉米育种方面的专家,长期以来一直与新疆一家企业合作,并担任该企业农业科学研究院的副院长。多年来,梁晓玲一直义务为企业“打工”,没有拿过企业一分钱。她说:“我知道有政策支持,可要是拿了企业给的工资,万一违规了怎么办?”一句话道出了广大科研工作者心中的疑虑。
鉴于此,自治区科技厅加快起草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促进“科技九条”落地。
今年2月,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科技成果“棉花花总黄酮片”转让收益分配完成,这是新疆首个“吃螃蟹”的。
“国家队”拔得头筹之后,由自治区药物研究所、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新疆医科大学等单位共同研发的维吾尔医新药“比那甫西颗粒”以700万元价格一次性转让给了新疆银朵兰维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个个成果转化分配落地的消息,打消了政策观望者的疑虑。当前,成果转化已变成了科研人员的主动行为。
从论文到“硬成果”
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所长李晓认为,3100万元成果转化收益获分配,首次在新疆高校院所营造出一种“不以论文而是以作出的硬成果论英雄”的新氛围,只有在这样的政策、理念氛围下,高校院所的科研人才、资源能量,才可能被真正激活和释放。
作为“棉花花总黄酮片”技术团队负责人,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阿吉艾克拜尔·艾萨告诉记者,组建和稳定一支科研队伍非常难,既要为科研人员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又要让他们有获得感。第一批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后,他明显感觉到,在激发团队工作积极性、稳定团队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团队中不少科研人员从过去的被动接受工作转变为主动承担,在工作思路上也更加开阔,能够主动寻求合作。
有政策撑腰,教授创业不再“潜水”。
新疆大学为落实“科技九条”发布了不少操作细则,同时一直在探索以团队为社会服务的大项目,通过技术转移,以技术服务地方的形式鼓励教师走出去。如“风力发电系统智能控制及并网技术创新团队”申报教育部滚动支持获批支持经费300万元,就是团队为社会服务的实例。
“沉睡”的成果开始走出故纸堆。
“科技九条”发布后,新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学系教授袁亮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将自己以前研发的机器人轮椅等科研成果进行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新政释放的已不仅仅是科研单位的创新活力,对科研导向和改革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科研活动更加“接地气”。
再思考促进可操作
如果说“科技九条”实施近一年来,新疆在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的成绩主要是对政策原原本本地执行,那么此次推进会则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对政策具体落实措施地再思考,与会单位正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我们建议建立权威性的科技成果发布、价值评估与市场交易平台。”在推进会上,新疆畜牧科学院提出。
该单位谈到在落实“科技九条”的实践中,体会到在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重要贡献人和团队成员认定等方面,存在政策界定模糊、操作性不强,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准确把握的问题。
针对进一步增强政策落地的可操作性这一问题,新疆银朵兰维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议建立操作性强的长效激励机制,真正意义上促进科研人员积极主动地进行成果转化,让科技成果开花结果。
推进会上,大家建言献策,让科研人员从实验室走出来,走向经济主战场,让他们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进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形成推进自主创新的强大动力。(岳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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