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援疆+市场化”跨区域送电工作取得成效
“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880多万千瓦,稳居全国第一;风电装机容量逾1700万千瓦,在全国排名第二;火电发电能力4435万千瓦,在全国排名第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的一份资料表明,当地已构筑了电力高地,隆起一座“电力天山”:目前新疆发电装机容量已达7724万千瓦。
然而,与电力规模上升趋势相反,随着发展动能的逐步转换,2013年以来,新疆用电量增速平均每年下降10%。这一升一降,导致新疆电力消纳难度加大。
破解这一困局,根本上还是要靠改革。9月初,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新疆将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形成电力市场化定价机制,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和交易平台,完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扩大跨省跨区市场化电力直接交易份额,培育运转高效、有竞争力的现代电力市场。
同时,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开展新疆跨区送往江西、天津、江苏的“电力援疆”挂牌交易,交易电量规模为15亿千瓦时。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改革需要一个过程,要探索经验、循序渐进,电力是不可储存的特殊资源和产品,因此目前也需要这样的及时消纳电力的举措。
今年4月,新疆充分利用对口援疆机制,把“电力援疆”纳入产业援疆的重要内容,启动了“电力援疆+市场化”跨区域送电工作。组建了2个工作组,分赴部分援疆省市,就消纳电量及时段、落地电价等问题进行磋商,最终促成江西、天津等7省市落实援疆电量,签订2016年“电力援疆”跨省送电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新疆与援建省市确定了在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的前提下,由送电、受电市场主体在自愿平等基础上,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价格,建立长期、稳定的电量交易和价格调整机制。
《经济日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电力援疆”电量将低于援疆省市火电标杆电价或平均购电电价,以实现双方互利共赢。“电力援疆”电量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挂牌组织落实到相应发电企业。
实际上,近年来,新疆一直在推进“疆电外送”,畅通陆上能源通道,以实现优势资源转化,惠及各族群众。新疆的风、光、煤等化身为电能,“风风火火”闯九州。
2010年11月,新疆电网与西北电网联网,丰富的新疆电能首次实现外送。目前,新疆电网具备“两交一直”外送通道,将当地风、光、煤炭等优势资源转化的电力,大规模外送。同时,加紧准东—华东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做好“疆电外送”第三条、第四条特高压外送通道项目前期工作。
为消纳富余电力,新疆还将坚持需求引领供给创新,合理把控电源项目开发节奏、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李创军表示,对不具备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能力的地区,不再规划建设新能源项目。对弃电比超过20%的区域,不得申报下一年度项目开发建设计划,今年不再新增自用风光电开发建设计划。
新疆将逐步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柴”“以电代气”“以电代油”,初步计划在冶金铸造等工业企业推广电锅炉,推动城市公交、公用事业单位及民用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试点,推进农村新居、果蔬热烘干房、大棚蔬菜电采暖替代燃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刘建新认为,此举不仅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而且有利于环境保护及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