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交易平台首次成交电量2.4亿千瓦时

02.12.2014  13:00

        新疆日报讯(记者陈蔷薇报道)12月1日下午,新疆3家企业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直接向4家发电厂购买了2.4亿千瓦时电量。这是新疆电力用户首次实现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

        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过网直接交易试点启动仪式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公司与4家发电厂签署合同,购买了总计6000多万千瓦时电量。该公司副总经理张伟表示:“我们在电力交易平台上出价并报量,通过平台撮合最终与4家发电厂就价格与总量达成交易。就目前的价格来说,本月购买的6000多万度(千瓦时)电节约了120万元左右。

        神华国能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凤晓明表示:“对发电企业来说,现在多了一条售电渠道,能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而且电价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按照市场规律与用电企业进行‘讨价还价’,这个月低了,下个月也许就高了。

        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自治区印发了新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并于12月1日正式启动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过网交易试点活动。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电力交易中心主任房忠表示,为保证直接交易工作顺利开展,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建设部署全新的电力交易平台,目前已经能够实现网上报价、交易撮合、安全校核、结果出清到合同签订、计划安排、交易结算的各项功能和流程。

        经自治区经信委批准,现阶段参加直接交易的用电户电压等级为110千伏及以上的工业用电户。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为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取得发电业务许可,并且环保排放达标的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公用火力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实行总量目标管理,现阶段年度交易电量暂时按照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上年工业售电量的5%左右安排,后期根据电力市场发展情况逐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