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期新疆特色林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19.05.2016  15:55

  新林传发〔2016〕56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合署办公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2015年现代林业人才支撑工程计划,为适应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区特色林果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特色林果业技术推广人才的综合素质,加快推进新疆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我厅决定举办一期新疆特色林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林业厅系统及各地州市、县市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林果业技术推广人才,共50人(名额分配见附表,参加过第一期、第二期新疆特色林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班的,不再重复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培训内容有国家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思路、林下产业发展思路与实践、森林食品认证与安全管理、林木种苗现代化培育技术、植物病虫害控制与防治新技术、特色林果业技术推广形势与任务、特色林果贮藏保鲜技术、林果增产潜势技术创新、林果深加工与附加值提升、农产品市场培育与品牌建设、中国坚果炒货食品城现场教学及浙江林果业发展经验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5月3日报到,5月4日-5月21日培训,5月22日返回。

培训地点: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浙江临安)。

四、其它事项

(一)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参训学员提前准备1张2寸彩色证件照片,用于制作培训证书。每位参训学员围绕座谈主题提前准备交流发言材料。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需提交2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一篇。

(三)各地州市林业局指派一名参训人员作为带队干部,负责所属区域学员往返途中及学习期间的人员管理。

(四)请各单位、各地州市林业局认真做好培训学员的选送工作,于4月28日前以地州市为单位将参加培训学员回执表报自治区林果办。

(五)所有学员建议乘坐5月3日南航CZ6919次航班(其他班次不接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业厅政治部 程志峰,电话:0991—5819150、15276785126;

自治区林果办 张齐武,电话(传真):0991—5859557,手机:1399987566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

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地州市

县市区

合计

备注

1

伊犁州

1

3

4

 

2

塔城地区

1

1

2

 

3

阿勒泰地区

1

2

3

 

4

博州

1

 

1

 

5

昌吉州

1

2

3

 

6

吐鲁番市

1

1

2

 

7

哈密地区

1

1

2

 

8

巴州

2

2

4

 

9

阿克苏地区

2

4

6

其中,阿克苏市、乌什县各1人

10

克州

1

1

2

 

11

喀什地区

2

3

5

 

12

和田地区

2

3

5

 

13

林业厅

11

合计

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