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海南两地见义勇为基金会相互交流

28.02.2018  12:52
  原标题:新疆、海南两地见义勇为基金会相互交流 共同提高见义勇为工作水平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杨蕊报道)2月24日上午,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刘克勤一行三人来到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就省级见义勇为工作地方立法和新媒体建设与运用等工作进行考察调研。

  当天,考察调研座谈会在海南省政法委会议室举行。海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省综治办主任李向明出席座谈会,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会长彭忠学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方才健向调研组一行介绍了海南省见义勇为工作的基本情况,见义勇为工作地方立法,新媒体建设运用和近两年开展的六个方面创新工作。海口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理事长李新富从宣传、表彰奖励、保障等方面介绍了海口见义勇为工作情况。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主任陈朝中在座谈会上介绍了新疆见义勇为主要工作情况和做法。

  据悉,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于1992年8月成立,属于在民政厅登记注册的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接受海南省委政法委领导,业务主管单位是海南省综治办。全省各级见义勇为基金(经费)共有3000多万元,主要是以地方财政每年预算资金为主,社会募捐为辅。

  在见义勇为立法和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海南省人大于2002年11月通过《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2年7月对《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规定》主要规范见义勇为行为和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奖励、保护等程序,明确见义勇为工作经费的来源和保障,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等。

  2015年,海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奖励申报工作和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见义勇为工作。

  座谈会上,双方就见义勇为人员的无记名保险理赔、基金募集,扶贫帮困、充分利用新型媒体加大见义勇为工作宣传力度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探讨。

  李向明在座谈会上对新疆见义勇为基金会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希望双方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深入交流,加强合作。

  刘克勤在座谈会上说:“今年是新疆见义勇为工作地方立法和基金会换届之年,为进一步提升新疆见义勇为工作水平,我们希望到部分省区市学习取经,此行首选海南省,主要是考虑一直以来,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地方立法、工作创新、新媒体建设应用等方面探索出了好经验、好做法,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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