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官妈妈”用爱挽救歧途少年
12月3日,高玉凤(左)正在和一名未成年缓刑人员谈心。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刘志龙 通讯员荀文涛摄影报道)她是一名法官,也是一位母亲。从事审判工作近三十年,她除了担当起铁面法官的角色外,还用慈母般的爱感化挽救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
她,就是沙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高玉凤,孩子眼里的“法官妈妈”。
11月25日,沙区人民法院接到喜报,高玉凤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项荣誉在全疆只有两名法官获得,这也是沙区人民法院第二次获得该项荣誉。
沙区人民法院院长宋国建的电脑里记录着这几年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数字:2007年117件,2008年102件,2009年98件……2013年54件,今年截至目前52件。“未成年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这和少年庭法官们做的预防工作是分不开的。”
借鉴内地经验打造“亲情法庭”
“看着那个和我女儿一样大的小女孩,因盗窃同学的钱站在法庭上时,她的母亲在旁听席流着泪,对我的触动很大。”12月3日,高玉凤提起6年前,她调到少年审判庭后审理的第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时,感触颇深,她说从那时起开始致力于挽救感化这些已经犯罪的青少年,同时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少年庭一项重要的内容。
2008年9月,在高玉凤倡导下,沙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为本辖区各中小学校建立的“关爱青少年成长教育示范基地”,以该示范基地为载体,开展了“送法进校园”、“送法进沙区”、“法制夏令营”、“模拟法庭”等普法教育活动。
6年来,听过她的讲课学生和家长达50000人次,当她讲到一些案例时,很多家长惊呼“有的举动和我的孩子太像了,我一定要多关注。”
市民王惠听了高玉凤和同事的一次讲课后,她写下了一份心得“我们对待孩子的态度,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孩子,尊重赞许孩子,孩子会充满自信,反之孩子只会消极逆反。”
家长贺琴也深有感触,她说,“成长中的孩子思想变化很快,和孩子沟通特别关键,以后要更多耐心关注孩子的想法。”
高玉凤和同事们的努力换来了一个个荣誉:“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全国五一巾帼奖(集体)” 、“自治区巾帼文明岗”、“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为了更好的审理未成年案件,高玉凤在原有的“圆桌法庭”基础上,借鉴内地法院经验正在打造“亲情法庭”,“用温馨的环境和温和的语气,打消未成年人的抵触或紧张情绪,对案件审理帮助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