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权水价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目前,水权水价改革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8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召开的自治区深化水利改革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我区将加快推进水权制度建设和水价综合改革,特别是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现实:用水量巨大用水效益低下据统计,去年全疆实际用水量为577亿立方米,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20年550亿立方米和2030年526亿立方米相比,分别超出27亿立方米和51亿立方米,用水量已远超国务院对我区核定的“三条红线”用水控制指标。
与巨大的用水量形成反差的是低下的用水效益。2015年我区单方水GDP产值仅有16元,远低于全国平均单方水GDP产值111元。且农业用水量占比较高,占到全区总用水量的94.7%。水资源过度开发、水环境退化、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低下,尤其是水价严重背离其价值,用水结构中农业比重过大等,既是现阶段的突出水情,也是将要长期面临的基本区情,已成为我区水利改革发展阶段性的突出问题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
行动:全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为此,我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实践证明,水价改革是水利改革发展的“牛鼻子”,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是水价改革的重中之重。
在水权改革方面,我区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设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昌吉州、吐鲁番市和哈密市等地在水权改革中大胆创新,在水权流转制度、水市场建立和交易等环节初步探索出可供借鉴的经验。
2014年起,昌吉州率先在全疆先行先试水权改革,仅去年就确认二轮承包土地面积466.89万亩的农业初始水权,颁发农业用水初始水权证(卡)14.31万本,占应发户数的100%。同时搭建水量收储交易平台,2015年建立了30个水量收储交易平台,全年实现农业节水交易转移6113万立方米。
目前,《新疆水权改革和水市场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送审稿已研究制定,并报自治区政府审议,推进全疆水权综合改革进程。
在水价改革方面,呼图壁县、鄯善县、温泉县和哈密市4个县市,于2014年被水利部列为全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县市,4个县市的农业水价改革成绩位列全国80个试点县市第一。全疆已有62个县市完成水价调整,约占全疆的72%。
预计今年年内,自治区水利厅10个直属流域管理单位将按照分类施策的水价调整方案执行新的用水价格。编制完成的《新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近期将上报自治区政府审议。
此外,在水利投融资方面,我区积极引导项目利用各项优惠金融政策,使用金融性资金,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打造多元化的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改变过去全疆水利建设由国家投入为主的“一条腿”走路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