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族团结”条例制定过程创多个“最”

11.01.2016  17:04
  1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该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治化水平迈入一个新的台阶。

  《条例》的制定历时半年多,是目前新疆立法史上调研次数最多、调研范围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条例》共分6章60条,包括总则、工作职责、社会责任、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6个章节。

  新疆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乃依木·亚森说,制定这部条例,凝聚了各方各界的智慧和心血。中央多位领导同志对此条例(草案修改稿)亲自批示和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全国人大法工委也对条例的制定进行了指导,提出具体意见。一部省级的地方性法规,有这么多的中央领导和全国人大法工委作出批示和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这在新疆乃至全国省一级立法活动中仅此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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