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事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占三成

27.07.2015  16:43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魏红萍 通讯员刘运琦报道)7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全疆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劳动争议案件在整个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也越来越高,2014年已达30%。

    自治区高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2014年,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5819件,其中新受理5372件、审结5089件,结案率87.4%。全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14年为30%,上升了8.5个百分点。

    2014年的数据显示,因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件所占比例最大,占到整个劳动争议案件的44.1%;追讨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辞退等纠纷案件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劳动争议案件还呈现出分布不均衡特点,此类案件多发生在乌市、昌吉州等建筑、加工制造、服务性企业较多的整体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占全疆劳动争议案件的70.83%,昌吉州两级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占全疆劳动争议案件的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