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残疾人事业蒸蒸日上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为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编辑出版的集宣传性、资料性、
历史性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专刊——《新疆辉煌60年》节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下,伴随新疆和平解放、开发建设、改革开放等各个历史阶段及其展现的峥嵘岁月、沧桑巨变以及取得的辉煌成就,新疆残疾人事业也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经历了初创和全面推进阶段,进入跨越发展阶段。特别是1989年3月自治区残联成立以来,新疆残疾人事业发展迅速, 106.9万各族残疾人生活状况总体得到根本改善,蒸蒸日上的残疾人事业还助推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在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自治区充分利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并不断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为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组织实施了国家一系列抢救性重点康复项目和自治区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关爱工程等。据不完全统计,1989年以来,共提供康复医疗和服务约120万人次,做白内障复明手术11万例,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16万件,有35万多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自治区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使残疾人社会保障取得重大进展。约20万残疾人被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提高了补助标准,有28.2万城乡残疾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贫困残疾人还由政府代缴个人缴费部分,有3万多名重度残疾人得到托养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特别是1995年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以来,残疾人就业快速发展,社会各单位新安排4.2万多名残疾人就业,有1.2万多名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或通过其它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现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7.6万,约22.7万名农牧区残疾人在业,并得到各种优惠政策的扶持。从1992年起,残疾人扶贫工作被纳入自治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国家先后安排4.8亿元康复扶贫贷款,使7万余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受益。农牧区对残疾人实行扶持优惠政策,残疾人从中得到的实惠折合人民币有10亿多元。在1992年至2014年间,自治区通过实施各项扶贫计划和项目,先后使21万贫困残疾人脱贫,还对约6万户残疾人危房进行了改造。
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异彩纷呈,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生活。自治区成功举办4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和6届残疾人运动会,在举世瞩目的北京残奥会、伦敦残奥会等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自治区残疾人运动员共夺得金牌201枚,银牌132枚,铜牌125枚。残疾人运动健儿和演职人员用自强不息的精神、挑战极限的勇气、超凡出众的才华,诠释了生命的尊严和价值,丰富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深刻内涵。融合式、全纳式教育逐步展开,现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和在其附设的特教班学习的各类残疾学生有3275名。特殊教育也有很大进展,特教学校达到29所,在校残疾学生2640名。各类高校普遍吸收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残疾考生。残疾人职业教育广泛开展,约11万城乡残疾人接受中短期职业培训,还成功举办4届自治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1995年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如期建成,截至目前累计招收3071名残疾学生,该校毕业生绝大部分参加了工作,自立于社会。通过多种努力,残疾人中文盲比率由1987年的57%下降到目前的31%。
各级各类媒体热心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以“平等·参与·共享”为核心的现代文明社会的新残疾人观,以及自治区残疾人事业,使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根本改善,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多年来,社会各界为残疾人事业踊跃捐款捐物,仅1991年和2004年的两次“爱心助残”募捐活动就募得善款6600多万元。
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先后5个残疾人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及其相关配套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以及《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施行,特别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9〕3号)等文件的出台,形成了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的较完整的政策体系。与此同时,还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援助协调和工作机构222个。无障碍建设包括信息无障碍、交流无障碍建设等也取得很大进展。
目前,全疆县级以上残联建设在多次机构改革中不断加强,残疾人组织还向基层延伸,有1035个乡镇(街道)成立了残联,有8966个社区(村)建立了残疾人协会。这些,为我区残疾人事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此外,县级以上各级残联还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524个,在维护残疾人权益、活跃残疾人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 维权部洪德义)